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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设置及其特点
引用本文:许昌.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设置及其特点[J].中外法学,1994(1):65-71.
作者姓名:许昌
作者单位:新华社澳门分社
摘    要:<正>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为在组织上保证上述高度自治权的行使,基本法确立了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及司法机关组织、职权和运作的基本规范。

关 键 词:澳门特别行政区  法院设置  司法体制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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