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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的释明权
引用本文:黄保轩.论法官的释明权[J].法制与社会,2010(31):5-6.
作者姓名:黄保轩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释明权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存在的合理基础是对辩论主义进行补充和修正,纠正完全的当事人主义带来的诉讼不公、诉讼迟延、成本增加等缺陷,确保双方当事人平等而充分地参与诉讼,最大限度地发现案件的事实真相,实现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确立法官释明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关 键 词:释明权  适用原则  辩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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