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投标的若干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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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辛保平,房伟,李商丹.工程监理招投标的若干建议[J].中国科技博览,2012(7):2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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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保平 房伟 李商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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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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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88年我国开始进行建设监理制度试点以来,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无到有、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从无形到有形,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主体明晰、建设程序逐渐规范化、系统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但是,监理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中依旧存在着种种问题,阻碍着建设工程市场的进一步有序发展。本文将从市场的三大主体:行政监管部门、建设方(即招标主体)以及监理(即投标主体)三个部分的内容进行阐述与分析,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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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招投标 问题 分析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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