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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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树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J].山东消防,1999(11):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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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树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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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原则及其应当履行的职责,使重点单位监督管理走向法制化。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推进全社会消防工作,预防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起到重要作用。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我国消防法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范围,已规定的较为具体,这些单位是:(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二)车站、机场、码头,]"播电台、电视台、电力、电信、邮政、全融等重要场所;(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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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防 消防安全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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