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部、劳动部、公安部决定年内整顿液化气贮灌厂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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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去年以来,许多地方发生液化石油气爆炸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贮灌厂站进行整顿。 1988年,天津市煤气公司第二灌装站违反操作灌装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烧毁厂房及从丹麦引进的液化石油气机械化灌装线,损失100多万元。蚌埠市液化石油气贮配站因施工人员在新安装的贮罐上没有装设气相盲板,在电焊补漏时导致两个盛装液化石油气的贮罐爆炸,死亡2人,损失30多万元。还有一些单位的自管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缺乏专业人员,管理混乱,经常发生违反操作规定和超装液化石油气的问题,发生用户钢瓶自爆事故。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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