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现代法治的渊源与原则
"法治"在《牛津法律大辞典》被看作"一个无比重要的,但未被定义,也不能随便就定义的概念"."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它机构都要服从于某些原则.这些原则一般被看作表达了法律的各种特性.如:正义的基础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合理诉讼程序的观念,它含有对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在任何法律制度中,法治的内容是:对立法权的限制:反对滥用行政权力的保护措施:获得法律的忠告、帮助和保护的大量的平等的机会;对个人和团体各种权利和自由的正当保护;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是强调政府要维护和执行法律及秩序,而是说政府本身要服从法律制度;而不能不顾法律或重新制定适应本身利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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