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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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骏驹.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中)[J].法学评论,2004,22(5):2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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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骏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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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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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最为深邃和繁复的制度之一。人类自古皆结成团体而生存 ,但其团体享有法律上之主体地位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月 ,法人就是确认这一地位的重要法律形态和规制 ,并已成为法治社会中最具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律现象。但在新中国 ,真正承认和确立法人制度尚不到二十年 ,其间又正值国家处于重大变革时期 ,故其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制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近年来 ,民商法学界对法人理论的研究有着很高的热情 ,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这些研究不但学术观点纷繁异呈 ,而且颇多真知灼见 ,亦有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就法人人格、分类 ,法人机关、责任等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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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人制度 法人人格 法人责任 法人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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