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买卖合同与信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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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铁明.谈买卖合同与信用证[J].黑龙江对外经贸,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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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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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国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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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在出口商提交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情况F,银行即负责付款。然而在外贸实务中,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而不能安全收汇的亦不乏其例。因此,搞清楚信用证交易涉及三方基本当事人,即开证申请入(买方)、开证行、受益人(卖方)间的关系,对于正确妥当地处理信用证与买卖合同,减少出口贸易风险,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买方与卖方的法律关系由双方间的买卖合同规定。由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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