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后中国商法理论与实践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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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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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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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项目编号:18VHJ002);;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法典编纂后的商事立法研究”(项目编号:17BFX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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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法制度的创新造就了商品经济社会,推动了商品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推动了现代民主与法制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民法典》之后,中国需要重新认识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需要在客观评价现行商法制度贡献与缺失的基础上,针对商事交易、商事立法和商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中国商法体系,解决商事纠纷,构建商主体制度,区分商行为与民事行为,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以商法思维推动商事基本法的创制和商事法律的法典化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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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商法 商法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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