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经贸委文件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方法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用能单位是指:(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1万吨,下同)的用能单位;(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下同)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下同)、不足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的核算单位是法人企业。第三条重点用能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