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机关应是侵权行为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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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锦光.国家权力机关应是侵权行为的主体[J].现代法学,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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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锦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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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上所规定的侵权行为的主体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根据我国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民事侵权行为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和行政侵权行为的主体——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认为国家权力机关也应当包括在侵权行为的主体范围之内,其根据如下: 第一,我国八二年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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