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以供应商、制造商和零售商构成的三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其中制造商面临资金短缺,资金充裕的零售商愿意以预付款的方式向其提供融资。在预付款的条件下,以零售商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给出了其最优订购数量,进而给出制造商和供应商的收益,通过与资金短缺情况下的相应收益进行对比,给出了预付款融资利率的取值范围。分别考虑制造商和供应商主导下的供应链的最优生产数量,以及企业收益和供应链整体收益,通过引入收益转移机制,给出了实现供应链协调的条件。结果表明,预付款融资和收益转移机制可以在缓解供应链资金约束问题的同时实现供应链协调。最后,通过算例,对理论研究结果进行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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