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研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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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毅,刘丽萍,郝晓琴.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问题研究(2)[J].证据科学,2005,12(1):69-7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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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毅 刘丽萍 郝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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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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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把医疗单位的民事责任和患者或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具体量化,反映着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程度和受害人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的程度。《民法通则》划定了赔偿范围,却没有明确赔偿的具体方法。《条例》对此虽做了相关规定,但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相比,却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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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 适用法律 加害人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权益 医疗事故 患者 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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