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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原因不明食物中毒案的卫生行政处罚
引用本文:程继红.一起原因不明食物中毒案的卫生行政处罚[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1,13(3):28-29.
作者姓名:程继红
作者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摘    要:20 0 0年“5 1”节放假期间 ,我区某酒楼 5月 3日午餐承接的 6 3桌宴席发生食物中毒 ,其中 53桌为结婚宴席 ,另 10桌为孩子满月宴席 ,共计就餐人数达 6 0 0余人 ,吃后 4~ 2 0h部分人发生腹痛、腹泻 ,呕吐等胃肠道症状 ,经调查落实中毒人数 4 0人以上。采用抗炎 ,对症处理后 ,患者于 3~ 5d治愈 ,无死亡病例。本次事件 ,因隐瞒、拖延时间不报告 ,未取到有价值的实验室检验试样 ,经 3名副主任医师 ,3名食品卫生主管医师调查论证 ,诊断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为 :①责令改正 ,并通报批评 ;②罚款 2万元整。1 流行病学调查  …

关 键 词:食物中毒案  卫生行政处罚  食品卫生法
文章编号:1004-8456(2001)03-0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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