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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治的构成要件
引用本文:柯阳友,石东坡.论行政法治的构成要件[J].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Z1).
作者姓名:柯阳友  石东坡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法律系
摘    要:行政法在现代法律秩序中居于中心地位,“它仍旧是一种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的法、一种关干受行政决定影响的当事人的程序权利的法、以及一种关于那些使行政决策无效和约束行政权力的根据的法。”①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但是,依法行政并不考证“依什么法”行政,即“法”是民主的法还是专制的法?是体现权力本位的法还是体现权利本位的法?是“良法”还是“恶法”?可见依法行政只是一种中性的表述,既可与人治相结合又可以与法治相结合,依法行政并不必然体现行政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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