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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法律救济
引用本文:乔一涓.论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法律救济[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1).
作者姓名:乔一涓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资助(12fx011)
摘    要:2012年发生的塞门亚"性别门事件"引起了全世界对体育领域中两性人权利保护的普遍关注。利用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实体规则和程序选择的法学理论为起点,深入讨论解决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争议的可行性,提出对新近《条例》适用的可取与不足之处,并对国际体育仲裁院救济程序的择优选择提出建议。认为:若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争议满足所规定的前提条件,诉诸于国际体育仲裁院是最择优的选择。对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法律救济的研究,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国内外体育法前沿课题,也是进一步实现体育领域中公平正义的当务之急。

关 键 词:性别  两性人  参赛资格  法律救济  国际体育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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