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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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一涓.论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法律救济[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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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一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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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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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资助(12fx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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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发生的塞门亚"性别门事件"引起了全世界对体育领域中两性人权利保护的普遍关注。利用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实体规则和程序选择的法学理论为起点,深入讨论解决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争议的可行性,提出对新近《条例》适用的可取与不足之处,并对国际体育仲裁院救济程序的择优选择提出建议。认为:若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争议满足所规定的前提条件,诉诸于国际体育仲裁院是最择优的选择。对两性人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法律救济的研究,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国内外体育法前沿课题,也是进一步实现体育领域中公平正义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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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性别 两性人 参赛资格 法律救济 国际体育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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