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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工的地位及其权益的保护
引用本文:姚小林.论民工的地位及其权益的保护[J].广东法学,2004(3):18-23.
作者姓名:姚小林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摘    要:民工是当今中国社会一个很难界定的弱势群体,他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成员,却又摆脱不了农民身份,是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下的畸形产物。本文从法理的角度指出了民工一方面属于国家权力的主体来源,拥有法律规定的平等公民权;另一方面却又得不到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而处于日益被边缘化的法律主体地位。本文认为只有从宪政的高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问题。

关 键 词:民工权益  社会地位  弱势群体  宪政保障体系  公民权  户籍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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