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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止柬埔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摘    要:2013年第30号据世界卫生组织2月2日报告,柬埔寨于2013年1月份确诊5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例,其中死亡4例。为防止人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柬埔寨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来自柬埔寨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出入境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入

关 键 词:高致病性禽流感  检验检疫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柬埔寨人  感染  出入境人员  公告  质量监督  传入  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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