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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乡两级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
引用本文:潘红岩.新蔡县乡两级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J].河南国土资源,2014(5).
作者姓名:潘红岩
作者单位:新蔡县国土资源局;
摘    要:正今年4月,新蔡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在耕地保护中实行党政同责,以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该意见明确规定,乡(镇)、村(居委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年度内,各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违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对该乡(镇)通报批评,责令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辞职,乡(镇)

关 键 词:耕地保护  国土资源  新蔡县  通报批评  土地管理  卫片执法检查  新增建设用地  情节严重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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