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乡两级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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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红岩.新蔡县乡两级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J].河南国土资源,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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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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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蔡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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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今年4月,新蔡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在耕地保护中实行党政同责,以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该意见明确规定,乡(镇)、村(居委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年度内,各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违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对该乡(镇)通报批评,责令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辞职,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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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耕地保护 国土资源 新蔡县 通报批评 土地管理 卫片执法检查 新增建设用地 情节严重 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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