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加强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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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健.江苏省加强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J].劳动保护,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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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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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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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为了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意见如下: 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要体现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工会组织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依法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二、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内容和标准等要符合我国现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政策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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