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印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 |
| |
摘 要: |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其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指农产品安全质量符合前款要求并按照本办法取得的专用证明。第三条凡生产、经销农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均可自愿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第四条凡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生产、经销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