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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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鹏,潘俊.我国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理论月刊,2015(1):8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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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鹏 潘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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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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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2SFB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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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脱节,未对报考条件做出限制,考试模式单一,侧重记忆应试性考察,直接影响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塑造。在当前法律人才整体数量过剩,精英司法人才不足的背景下,司法考试应当要求报考者具有法学教育背景,采取一年两次的阶段性考试模式,对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职业技术、法治信仰、伦理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考试形式上加大案例分析比重,严格控制考试通过率和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真正实现对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有效衔接,形成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良好的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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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考试 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 法律职业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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