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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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惠超.论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4(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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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惠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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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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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外贸易量的逐渐增大,随之而来的纠纷、争端也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外国法的适用问题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我国于2010年10月正式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单行法,其意义重大。该法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较之前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更为详细完善,但仍有不足之处。以下,本文将就这一部分内容,以及其他一些理论、实践上的相关问题,尝试分析、探讨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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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民事关系 涉外合同 意思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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