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环保总局等对5种高毒农药出口有新规
摘    要: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公告,公布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进出口管理的有关事宜。

关 键 词:国家环保总局  进出口管理  高毒农药  高毒有机磷农药  甲基对硫磷  国家发改委  海关总署  甲胺磷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