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犯罪非法经营数额以及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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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广,刘晓虎.侵犯著作权犯罪非法经营数额以及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J].人民司法,2012(20):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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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广 刘晓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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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法院报社;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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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在侵犯著作权案中,不管是已销售情形还是未销售情形,非法经营数额的内涵应是不变的。既然已销售情形,非法经营数额是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即全部违法收入;那么未销售情形,非法经营数额即是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侵犯著作权罪不以造成被侵权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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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经营数额 犯罪停止形态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犯罪 销售侵权 认定标准 发行行 图书 行为人 复制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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