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之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及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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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江海.数罪并罚之限制加重原则的适用及立法完善[J].湘潭大学学报,2002,26(Z1):15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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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江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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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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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数罪并罚使用的限制加重原则 ,是指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 ,然后以其中最重的刑罚为基础 ,再加重一定程度的刑罚 ,作为应执行的刑罚。或者是在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 ,数刑相加的总和刑期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 ,但最高刑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限制加重原则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所以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但刑法第 6 9条的规定显然采用了这一原则。这一原则的适用 ,克服了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弊端 ,对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立法的不完善 ,学术研究的混乱。使得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的处理往往拿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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