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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墨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引用本文:徐进 ,宋燕敏.“仁”是墨家法律思想的核心[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1).
作者姓名:徐进  宋燕敏
摘    要:墨家被韩非子称为“世之显学”,与儒家形成两雄并立之势,儒、墨相非也成旷日持久之战。但墨家的法律思想还是同儒家思想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呈现出其创立者墨翟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的明显的特征。这个特征在于,墨子发展了儒家思想中的“仁”,并使之成为贯穿于其整个法律思想的基本精神和这个思想体系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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