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新“三定”规定出台 |
| |
引用本文: | 王永红,李东凯.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新“三定”规定出台[J].国土资源通讯,2008(14):11-11. |
| |
作者姓名: | 王永红 李东凯 |
| |
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通讯》记者 |
| |
摘 要: | 日前,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强化了有关职能: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
|
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 土地管理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合理开发利用 矿产资源规划 综合利用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