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与基层法定社区——关于社区建设之对象实体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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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忠新.社区与基层法定社区——关于社区建设之对象实体的思考[J].江海学刊,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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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忠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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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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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概述了社区范畴的由来和历史发展,进而阐明我国城市社区建 设中的“社区”亦或社区建设的对象实体主要是指基层法定社区,它在我国城市现阶段主要 表现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辖区共同体所构成的社区体系。基层法定社 区是基层社区和法定社区的结合体;基层法定社区在我国城市社区研究和社区建设实践中具 有独特地位。并且分析了把区、街道、居委会三级辖区共同体纳入社区建设中的“社区”范 围与发展居民自治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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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 社区建设 基层法定社区 |
Community and Grass-root Level Legal Commun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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