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改善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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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爱声.用立法改善民生[J].前线,2011(8):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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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爱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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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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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民生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也是当前北京市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时,确定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安排了一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急需的立法项目,涉及法律援助、义务教育、就业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这些立法项目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制定过程中。民生立法的比重和力度加大,对形成首都特色的地方立法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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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工作 改善民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 生活垃圾处理 立法项目 2008年 立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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