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徐秀芝泄愤放火成罪人
引用本文:李新年 ,孟自强.徐秀芝泄愤放火成罪人[J].消防月刊,1999(2).
作者姓名:李新年  孟自强
摘    要:1998年10月9日16时许。玉门市北坪四村十一栋居民刘风英家发生火灾,烧毁家用电器、家具及生活用品等,价值约4.9万余元。 一年前,徐秀芝借钱给刘风英,徐多次上门催要,刘却迟迟不还,徐非常气愤,便失去理智,拿起火柴点燃刘家床上毛巾、被褥,造成火灾。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徐某不懂得运用国家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却放火泄愤,终成罪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