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肝肾同治”论治颤证 |
| |
引用本文: | 陈勋,付于.从“肝肾同治”论治颤证[J].中国民间疗法,2023(8):35-37. |
| |
作者姓名: | 陈勋 付于 |
| |
作者单位: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颤证是以头部或肢体摇动颤抖、不能自制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病证,轻者表现为头部、手足微颤,重者可见肢体颤动不已,甚至失去自理能力。颤证包含特发性震颤、帕金森病等疾病,西医以药物治疗为主,以减轻症状、改善生活质量为目标。中医认为本病主要责之于肝肾,病机为肝风内动、筋脉失养,临床治疗宜肝肾同治。该文从肝、肾两方面论述颤证的发病机制及治疗原则。
|
关 键 词: | 颤证 帕金森病 肝肾同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