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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采用“监理现场口头通知确认单”的做法
引用本文:郑立国,周振林.监理采用“监理现场口头通知确认单”的做法[J].建设监理,2008(3):16-17,21.
作者姓名:郑立国  周振林
作者单位:浙江荣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07
摘    要: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问题并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问题的轻重缓急不同,可采用不同的要求方式:口头通知、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口头通知往往被当作耳边风,因口头通知不留痕迹,对监理开脱责任起不到丝毫帮助作用;而监理工作联系单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因要留存,施工项目部往往持抵触态度,有时对解决问题适得其反。如果用变通方式来解决问题,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文章作者在这里推荐一种折衷的方式——“口头通知确认单”。

关 键 词:监理工作  口头通知  监理现场口头通知确认单
文章编号:1007-4104(2008)03-0016-02
收稿时间:2007-12-29
修稿时间:2007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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