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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今起施行
摘    要:正损害生态环境将依法赔偿作为国内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日起施行,生态文明建设得好不好,将纳入政府部门的考核目标.根据《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脆弱县将取消GDP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将成为政府部门的考核目标.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将被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将按规定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单位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一票否决",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

关 键 词:生态文明  生态环境保护  优质耕地  地方性法规  生态保护  生态敏感区  水源保护区  生态脆弱区  《中国环境报》  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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