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商合作型商业医疗保险对我国惠民保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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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蔺淼,李水娥,丁锦希,李伟,李佳明.新加坡政商合作型商业医疗保险对我国惠民保的启示*[J].中国卫生经济,2023,42(7):9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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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蔺淼 李水娥 丁锦希 李伟 李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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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南京 211198;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南京 211198 ;中国药科大学医药市场准入政策研究中心 南京 21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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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学科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CPU2018GY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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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加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相对成熟,其中商业医疗保险对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政商合作型商业医疗保险是新加坡的主流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作为我国多层次保障的新兴组成部分,带有“政府指导、商保承办”的特色,但是起步时间较晚,服务体系仍有待完善。基于此,文章全面分析新加坡政商合作型商业医疗保险的缴费机制和理赔机制,并与惠民保进行对比,对惠民保提出“向风险定价过渡,调整参保人群结构;拓展医保个人账户适用范围,提高参保率;科学设计保障责任,合理控制理赔支出;建立一站式结算,增加预审核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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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商合作 商业医疗保险 惠民保 新加坡 |
收稿时间: | 2023/4/20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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