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习近平人民主体地位理念的三维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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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馨,刘友田.新时代习近平人民主体地位理念的三维审视[J].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1):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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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馨 刘友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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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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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概念,一直被马克思主义者推崇和使用,在中国更是踵事增华。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自觉践行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并在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百年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人民主体地位理念。“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伟大优秀历史经验。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入探讨人民主体地位理念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沿革、明确人民主体地位的实践路径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发展阶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坚持以人民是权力主体、人民是价值主体、人民是实践主体和人民是评价主体四个方向为指向标,在实践中落实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要筑牢人民权力主体地位,发展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障人民价值主体地位,让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全体人民;发展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的实践指向;落实人民的评价主体地位,坚守“人民满意”的根本标准。在现代化建设中落实和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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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至上 新时代 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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