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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
引用本文:刘升平.“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J].中外法学,1994(6):7-14.
作者姓名:刘升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摘    要:<正> “一国两制”下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 在本世纪末,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中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不 仅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曾有过论述,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这就叫做中国特色。” 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而绝不允许同时有另一与之对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和发展。而实行“一国两制”后,就突破了“一国一制”的固有理论和模式,形成了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和

关 键 词: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制度  "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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