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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道德权利的否定论及其康德式化解
引用本文:王淑庆,袁晓军.机器人道德权利的否定论及其康德式化解[J].长沙大学学报,2023(4):7-12.
作者姓名:王淑庆  袁晓军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编号:22BZX039;
摘    要:伴随机器人自主性的不断提高及其与人类社会的深入交互,它们是否拥有权利是智能时代不可避免的问题,学者们对此众说纷纭。利益论和意志论是权利概念中两种具有代表性且相互竞争的理论,巴斯尔和鲍恩通过对这两种理论的分析,认为机器人难以拥有自我意识,无法成为主体利益的承担者,从而得出机器人无法拥有权利的结论。但机器人意识的可能性在智能技术所具有的巨大潜力背景之下,并未被完全排除;此外,人类也并非全然不能从对机器人进行道德关怀的过程中受益。因此,机器人拥有获得道德权利的可能性,而康德的间接义务思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机器人的道德权利作辩护。

关 键 词:机器人  道德权利  利益论  意志论  间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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