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农残限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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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桐彤,黄志龙,肖淑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农残限量要求[J].食用菌,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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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桐彤 黄志龙 肖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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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2. 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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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星火计划项目(2011GA7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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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食用菌作为主要农产品首次单列一类,涉及到食用菌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7项、农药23种。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升食用菌质量安全水平,现将新标准中有关食用菌内容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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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用菌 农残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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