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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农残限量要求
引用本文:陈桐彤,黄志龙,肖淑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农残限量要求[J].食用菌,2013(4).
作者姓名:陈桐彤  黄志龙  肖淑霞
作者单位:1. 福建农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2. 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福州,350003
基金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2011GA720008)。
摘    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2)(以下简称新标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食用菌作为主要农产品首次单列一类,涉及到食用菌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17项、农药23种。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提升食用菌质量安全水平,现将新标准中有关食用菌内容介绍如下。

关 键 词: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用菌  农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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