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具体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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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学礼,张源颖.《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具体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药房,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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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学礼 张源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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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乌鲁木齐铁路局中心医院 830011
(刘学礼),新疆奎屯铁路医院 833000(张源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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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对麻醉药品的严格管理,保证医疗正当需要和防止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对《办法》中要求麻醉药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规定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着不足。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个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供同道参考。 1.《办法》中没有规定专用帐册保存年限,如果也按处方保存3年是不妥的。有些单位的麻醉药品为五十年代产品,不是几年而是10~20年以上未经使用的麻醉药品。形式上也有帐册,但不是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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