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引用本文:徐晓风,阎东明.浅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J].学习与探索,1990(3).
作者姓名:徐晓风  阎东明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摘    要: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影响下,理论界逐渐形成了一股“西方中心论”的思潮。在这种思潮的指导下,伦理学界有的人全面否定我国现阶段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逐步完善起来的伦理道德规范,宣扬个人主义的资产阶级道德原则,竭力倡导重新评价“个人主义”,要为个人主义“正名”。伦理学界的这种思潮,撇开西方个人主义发生、发展的历史条件,甚至有意撇开早已被西方思想家所明确指出的个人主义的消极方面,故意抹煞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抹煞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根本区别,形而上学地看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绝对对立起来,涣散人们心目中的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信念,试图对集体主义原则作出合乎个人主义的解释,进而最终用个人主义取代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因此,用马克思主义批评这种错误观点,科学地阐明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涵,乃是当前伦理学界的一个重要任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