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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中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马爽,朱玉玲.关于完善中国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42-46.
作者姓名:马爽  朱玉玲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青岛,266590
基金项目:山东省法学会2017年度省级法学研究课题(SLS(2017)B5)
摘    要: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审判方式是对席审判,即控辩双方均需出庭,法院方能作出判决.但是,在对席审判不能正常进行的时候便需要缺席审判的存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我国的具体应用是在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证明标准、人权保障等问题.因此,需要适当扩大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其证明标准,弥补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不足.

关 键 词: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证明标准  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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