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游戏意义论:以塞拉斯为中心的探讨 |
| |
引用本文: | 韩东晖,王鹏.推理游戏意义论:以塞拉斯为中心的探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1):54-60. |
| |
作者姓名: | 韩东晖 王鹏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
| |
摘 要: | 继维特根斯坦的"用法论"之后,塞拉斯在意义理论上做出了承上启下的贡献。他提出的"意义作为功能分类"的观点为推理游戏意义论做好了铺垫。推理游戏作为语言游戏的核心,其本质是受规则辖制的行为。与其他概括相比,推理游戏意义论能更恰当地概括塞拉斯意义理论的四个特征。布兰顿进一步补充修正了塞拉斯的理论,使推理游戏意义理论成为具有重要价值的意义理论。
|
关 键 词: | 推理游戏 意义理论 受规则辖制 塞拉斯 布兰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