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临床工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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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江,戢强.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临床工作的影响[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2,2(9):1284-1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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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江 戢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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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第三军医大学训练部临床管理处,重庆,4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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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在 2 0 0 2 - 0 9- 0 1正式实施 ,现就具体贯彻落实中遇到和产生的一些问题并对临床工作带来的影响探讨如下。1 《条例》带来和积极效应《条例》作为现实条件下调整医患关系的一部新法规 ,必然会对临床工作带来诸多积极效应。如加强责任心、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交流、防范医疗纠纷、提高医疗质量与技术水平等。1.1 有利于规范医疗行为1]1.1.1医疗机构可能成为医疗事故的主体 《条例》第2条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中 ,明确了医疗机构违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构成医疗事故。即是明确了医疗机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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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 条例 临床 |
文章编号: | 1009-6647(2002)09-1284-02 |
修稿时间: | 2002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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