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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弹劾制
引用本文:田洪生.浅议弹劾制[J].河北法学,1988(5).
作者姓名:田洪生
摘    要:弹劾,指对官吏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从历史上考察,弹劾最早出现于雅典的克里斯悌尼时期,当时曾设立贝壳弹劾制。即每年春季召集一次非常的公民大会,用口头表决是否有危害公民自由的人,是否要举行贝壳弹劾。如有必要,便再召集第二次公民大会,每个公民在牡蛎壳上写下他认为危害公民自由的人的名字。得票最多的人,便被放逐国外十年,期满后,可返回雅典,复得公民权和财产。当时雅典依这样的贝壳弹劾制,解决了不少政治上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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