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叫板"权力"关于司法鉴定改革的"鉴定" |
| |
引用本文: | 刘鑫,丁一鹤."服务"叫板"权力"关于司法鉴定改革的"鉴定"[J].法制与经济,2005(5):42-44. |
| |
作者姓名: | 刘鑫 丁一鹤 |
| |
摘 要: | 在当前法律体系内,无论是警方侦查、检方办案还是法院审判,没有司法鉴定是不行的。 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国司法鉴定改革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司法鉴定改革,有积极进步的一面,但也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最大最直接的影响莫过于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影响。
|
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权力” “服务” 改革 法律体系 法院审判 侦查 办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