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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
引用本文:何友康.问与答[J].工业计量,1992(2).
作者姓名:何友康
作者单位:西安飞机工业公司
摘    要: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第十一条;“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符号,不论是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一律用正体,不附省略点,且无复数形式”。如何解释? 答:据有关规定正体有三种解释:(1)规范的汉字字形;(2)楷书;(3)拼音文字的印刷体。在计量单位中法定单位和词头的符号,不论是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一律用正体,这里是指用印刷体。 在一些外文中,习惯用字母加实点“.”表示省略。例如,“美国”一词在英文中常省略为“U.S.A.”。一般地说,单位符号要比单位名称简单,但不能把单位符号加上省略点作为单位名称的缩写,即不能附省略点。 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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