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和自治:美国农业合作社对中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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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龙玉,简小鹰,龚春明.参与和自治:美国农业合作社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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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龙玉 简小鹰 龚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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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齐齐哈尔大学哲学与法学学院 2.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3.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南昌航空大学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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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农业大学201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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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农业合作社早期的发展与欧洲的大体同步,美国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王要包括社员、董事会和经理.这种组织结构决定了美国农业合作社中社员广泛的参与和高度的自治.美国政府对合作社提供法律保护、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美国农业合作社对中国的启示:一是社员广泛参与合作社;二是高度的自治;三是政府一般不干涉合作社的内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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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参与 自治 农业合作社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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