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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寿险公司承保前风险的防范——对信诚一案的启示
引用本文:陈炜.论寿险公司承保前风险的防范——对信诚一案的启示[J].上海保险,2003(7):44-45.
作者姓名:陈炜
作者单位: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
摘    要:轰动业界的广州信诚一案日前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是一起罕见的保险理赔纠纷;投保人交纳了保险费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做完了体检,但却在体检完的10小时后遇刺身亡,此时保险公司尚未开具正式保单。保单受益人提出索赔,申请主险合同100万元寿险保险金以及附加险200万元意外险保险金的给付。保险公司则以没有开具保单,合同尚未生效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只同意通融给付主险合同的100万元保险金。诉状提交9个月后,法

关 键 词:寿险公司  承保前风险  保险理赔纠纷  保险合同  承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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