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须以土地资源本质属性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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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道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须以土地资源本质属性为基础[J].中国土地,20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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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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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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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自20世纪中期建立以来,先后历经了公有制改造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两次变革;进入21世纪,又面临城市化与工业化快速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深度发展以后的新问题,进而国家决定再次进行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实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本轮改革的核心内容,一是涉及农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二是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建设的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宅基地制度改革(俗称"三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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